花卉景觀植物租擺合同范本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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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美化經營環境,增強企業文化氛圍,樹立良好的企業對外形象,就甲方所在地室內外環境綠化及花卉景觀綠植租擺等需要,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甲方委托乙方承包花卉景觀綠植租擺業務,為明確雙方責任,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及利益,特簽訂本合同,內容如下:
一、租擺花卉景觀綠植的品種、規格及數量(詳見租擺設計方案)。
二、服務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根據租擺設計方案擺放的植物品種規格和數量收取租金,如有需要增加一定數量的植物,可根據變動日期按月計算租擺費用,每月結帳前乙方為甲方出具當月租擺植物費用清單,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四、付款方式:
□ 月付:甲方于每個合同月開始3日內付給乙方當月花木租擺費用。
□ 季付:甲方于每個合同季度開始的3日內提前一次性付給乙方本季度花木租擺費用(如遇國家法定節假日,付款日期可根據節假日期順延),季付租金可享受季度租金3%的折扣優惠。
□ 年付:甲方于每個合同年度開始的3日內一次性付給乙方本年度花木租擺費用,年付租金可享受全年租金8%的折扣優惠。
五、甲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提供擺放花木的場地,并確保乙方花卉日常養護所需的水、溫度、光照等條件。
2、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供租擺花卉的數量、品種、規格及質量提出要求并進行指導監督。在合同范圍以外如需增加擺放植物數量,應及時與乙方協商,擺放后應立即簽訂附加合同。
3、甲方如需要更換花卉擺放位置,應及時通知乙方辦理,未經乙方允許,私自搬動更換位置,造成花卉死亡和套盆損壞,應由甲方按損壞花卉或盆器的原價值負責賠償。
4、甲方有權根據節日、重要活動及經營作息時間要求乙方按照規定時間進行花卉日常養護,如遇臨時變動,甲方須及時通知乙方以便協調雙方時間安排。如果由于甲方的原因,不能讓乙方按時進行常規養護,花卉由于缺水缺肥等原因造成的折損或死亡,甲方按照折損花卉的原價值負責賠償。
5、甲方須根據合同規定按時向乙方支付租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
6、合同期限內,甲方須嚴格遵守合同規定,不得以任何形式篡改或私自終止合同,如因特殊原因須終止合同,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并交付乙方一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賠償。
六、乙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應根據甲方的具體環境提供花卉擺放的專業性建議,提供多樣化的花木品種以供選擇,做到布局合理,達到美觀大方的整體觀賞效果,如甲方對植物擺放有特殊要求,乙方應積極努力的配合協商。
2、養護工作期間乙方工作人員應遵守甲方的一切規章制度,按照甲方規定的時間進行花卉養護,不得私自進入與租擺業務無關的區域。
3、乙方工作人員在擺放植物及日常維護時應注意安全,不得損壞甲方設施,并且注意保持現場清潔衛生。如日常養護工作中損壞甲方物品,由乙方照價賠償,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人身傷亡等事故,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理。
4、乙方應根據植物習性及生長規律,每周須定期進行2-3次常規養護,以保持擺放的植物美觀、無病蟲害、無壞葉、葉面無塵土。如果由于乙方單方面原因沒有按照合同協商的次數進行日常養護工作,造成的花卉折損由乙方負責。
5、合同期限內,乙方須嚴格遵守合同規定,不得以任何形式篡改或私自終止合同,如有特殊原因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與甲方共同協商解決并免除最后一個月的租金。
七、所(suo)擺放的全部花(hua)(hua)卉歸乙(yi)方(fang)(fang)所(suo)有(you),合同期滿后,如雙方(fang)(fang)不再續(xu)約(yue),乙(yi)方(fang)(fang)負責在一周內將(jiang)所(suo)有(you)花(hua)(hua)木撤離擺放場所(suo),超過一周,將(jiang)視為乙(yi)方(fang)(fang)放棄,所(suo)有(you)花(hua)(hua)木等物品甲方(fang)(fang)有(you)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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